医疗救助(7条)

时间:2021-10-13 10:09 来源: 黄冈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1.医疗救助资金怎么申请?

答:申请人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直接办理。具体申请流程依据本地政策执行。

2.医疗救助对象有哪些?

答: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或批准的其他需要救助的特殊困难对象。

3.医疗救助有哪些方式?

答:黄冈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方式包括参保救助、门诊求助、住院救助、精神病救助。

4.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标准是怎样的?

答:医疗救助对象(属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除外)参加一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应缴纳的个人参保费用,属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人员的给予全额资助。

5.医疗救助关于门诊救助标准是怎样的?

答:门诊救助:特困供养人员门诊救助标准定额为每人每年500元。

6.医疗救助关于住院救助标准是怎样的?

答:住院救助:住院求助包括基本医疗住院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住院救助。

基本医疗住院救助标准是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不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含)的部分,特困供养人员按100%比例给予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贫困人口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低收入救助对象,按50%的比例给予救助。

重特大疾病医疗住院救助标准是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特困供养人员按100%的比例给予救助;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70%的比例予以救助,年度救助限额3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70%的比例予以救助,年度救助限额2万元。

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和其他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超过3万元以上部分,按30%予以救助,年度救助限额1万元。

精神疾病救助:对重度精神病患者实施免费住院治疗。经定点医疗机构诊断确需住院治疗的:特困供养人员每年送诊时间不受限制;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原则上每年送诊不超过6个月;其他对象原则上每年送诊不超过1个月;有暴力倾向、可能造成社会危害的重度精神病患者可免费住院至病情稳定。

7.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农村低收入人口申请医疗救助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黄冈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各类对象的身份由各级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出院结算--住院相关资料送当地医保部门报销。

大病救助:个人申请→村(居)委会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张榜公示→发放医疗救助金。

重特大疾病救助:个人申请→乡镇调查、公示、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张榜公示→发放医疗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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