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问答

时间:2021-09-26 15:46 来源: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一、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需要注意的问题?

灵活就业人员人员首次在窗口办理参保登记后,还需持柜面开具的《邮储银行加办单》到就近邮储银行办理缴费手续,灵活就业人员为当月缴纳次月医保费用。灵活就业人员需于每月20日前足额存款,以免因余额不足而划扣失败。


二、如何查询个人医保账户划入信息?

可以通过支付宝或者微信端“武汉人社”、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手机APP小程序进行查询。


三、对在职身份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标准是怎样的?

对在职身份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35岁以下、36岁至45岁、46岁以上的年龄段,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分别按3.1%、3.4%、3.7%的比例给予门诊和购药补助。


四、对按灵活就业身份退休的人员个人账户标准是怎样的?

对按灵活就业身份退休人员,以本人月退休费为基数(本人月退休费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0%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为基数),分别按70岁以下4.8%、71岁以上5.1的比例给予门诊和购药补助。


五、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如何办理非统筹转退休?

在湖北省省直或我市新城区参加养老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窗口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湖北省省直或我市新城区办理了养老金领取手续后,个人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非统筹转退休业务。


六、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非统筹转退休业务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个人申请;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退休审批相关证明资料;

(4)养老金相关证明资料;

(5)需认定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还需提供《人事档案》。


七、欠缴医疗费后对职工个人账户有何影响?

用人单位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在欠缴期内暂停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待补齐欠缴医保费后,予以补记。


八、职工调入或调出本市的,个人账户如何处理?

职工调入或调出本市时,用人单位应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个人账户申办或注销手续,个人账户储存资金随同本人转移。


九、职工出国或调出本市,个人账户储存资金无法转移的如何处理?

职工出国或调出本市,个人账户储存资金无法转移的,可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退还本人。


十、个人账户有利息吗?

个人账户资金当年筹集的部分,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基金本息,按3个月期整存整取银行存款利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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