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15条)

时间:2021-09-24 09:57 来源: 仙桃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1.哪些参保人员可以办理异地就医?

答:所有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且待遇正常参保人员、新生儿在出生90日内(含出生当日)办理居民医保登记缴费手续的,均可以办理异地就医。

2.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答: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1)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现场办理。

(2)网络邮箱xt3266799@163.com办理。

(3)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

(4)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

(5)湖北省政务服务网。

(6)鄂汇办手机App。

3.哪些情况可以办理异地就医?

答:年度内医保待遇正常的参保人员长期在外居住、务工、户口迁移、有转外就医需求的均可以办理异地就医。

4.哪些情况可以办理转诊(转外地医院)就医手续?

答:年度内医保待遇正常的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且符合转院条件的均可以办理转外就医手续。

5.如何查询异地(省内和跨省)就医定点医院?

答:参保患者查询跨省定点医疗机构时,可以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查询。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可通过经办机构的咨询电话查询。

6.异地就医如何办理直接结算手续?

答:办理过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在定点医院直接完成联网结算;在省外发生急诊时,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参保地异地备案经办机构、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鄂汇办手机App办理转诊手续,符合异地结算条件的均可异地联网结算。

7.异地就医人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根据《仙桃市人民政府令第75号》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转市外医院住院的,甲类药(含目录内的中药饮片)、甲类诊疗费按60%的比例支付,乙类药、乙类诊疗费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相应下降5个百分点。根据《仙桃市人民政府令第77号》第十八条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转市外医院住院的,甲类药(含目录内的中药饮片)、甲类诊疗费按70%的比例支付,乙类药、乙类诊疗费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相应下降5个百分点。

参保患者在备案地一级、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按参保地市内一级、二级医疗机构标准执行。参保患者在备案地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按参保地市外三级医疗机构标准执行。

8.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未能实现即时结算时,可以回参保地报销吗?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多长时间可以办好?

答: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未能实现即时结算时,是可以回参保地予以报销的。根据 《仙桃市人民政府令第75号文》第二十二条规定:参保人员转市外联网结算定点医院住院的,直接在医院办理医疗费用结算手续:在市外住院回本市报销的,持住院费用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住院病历、社保卡(银行卡)等资料原件,最迟于次年3月底前到市医保局报销医疗费用。从患者提交报销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支付手续。

9.异地就医在医院直接报销与回参保地报销,报销待遇有没有区别?

答:参保人员自行要求转外住院的,联网结算与回参保地报销支付比例无区别。参保人员办理过异地安置和建议转院的,当参保人员自行要求回参保地报销时,在建议转院的支付比例上下降10个百分点,结算异常原因导致不能联网结算时除外。

12.门诊费用如何在异地办理直接结算?

答:仙桃市医疗保障局现已开通职工个人账户联网结算,参保人员凭社保卡在开通门诊联网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即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

13.城乡居民可以办理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吗?

答:当前仙桃市城乡居民暂时不能办理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吗。

14.异地就医时在医院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省内凭身份证或社保卡、跨省凭社保卡直接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15.在外省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可以直接结算吗?

答:对于生育保险,我局暂未开通联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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