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参保单位缴费基数如何申报?

时间:2021-09-30 10:43 来源: 襄阳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参保单位应每年严格按照申报口径及申报要求如实申报职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月均退休费),不得少报、瞒报、漏报。各参保单位未按规定及时申报本年度职工医保缴费工资(退休费),导致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待遇未足额享受的,医保个人账户差额部分由所在单位负责补发,影响单位职工(含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的,由单位承担相应法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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