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医疗救助关于住院救助标准是怎样的?

时间:2021-09-30 13:28 来源: 襄阳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未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按70%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7000元/人。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按75%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50000元/人。

(2)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按100%比例给予基本医疗和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

(3)低收入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未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按50%救助,年度限额最高救助限额6000元/人。政策范围内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3万元(含)以内的按35%比例救助,3万元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按45%比例救助,5万元以上的按55%比例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5万元/人。

(4)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5万元(含)以内按35%比例救助;5万元以上的按45%比例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3万元/人。

(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未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按70%救助。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按75%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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