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湖北政府网|国家医保局
无障碍阅读|长者专区|繁體|登录|注册|网站支持IPv6
场景式服务
热门搜索: 医疗服务价格 基金监管 职工医保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答:每年9月1日——12月31日为城乡居民医保的集中征收期。首次参加宜昌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可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所在村或者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且没有中断过的参保人员,无需再次办理参保登记,直接通过线上、线下渠道缴费即可。如需变更参保地的,需在下一年度缴费前向新参保地所在村或社区提出申请,办理人员信息流动后再缴费参保。如需暂停城乡居民参保关系,可与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联系即可办理。
相关附件: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