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参加灵活就业医疗保险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医疗保险待遇?报销比例是多少?哪些费用由个人承担?

时间:2021-09-26 09:19 来源: 宜昌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答: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后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1)医疗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员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职工二次补助待遇、大额医疗保险待遇。

(2)报销比例:

①基本医疗

一个自然年度内,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限额为12万)内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职工医保药品目录、诊疗目录、服务设施目录以及我市有关规定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按比例承担。目前宜昌市职工医保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一级医疗机构300元。在同一年度内住院两次及以上的,起付标准按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减半。

职工因病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政策范围的甲类费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88%;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85%。职工医保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的乙类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0%。

职工进行慢性病门诊治疗,医疗保统筹基金支付医保目录内与疾病治疗相关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检查项目。一个保险年度内(以自然年度计算),门诊特殊慢性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职工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支90%、治疗并发症的药品和相关检查支80%,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支付80%,其他病种支付75%。

②二次补助:参保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因病住院治疗和门诊慢性病发生的复合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医疗费用,对个人负担部分总额累计超过上上年度城区职工平均工资50%的部分实行二次补助,补助比例为50%,限额8万元。

③大额保险:一个自然年度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2万)的部分,由大额医疗保险和个人共同负担,支付限额35万。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大额保险支付90%。

(3)个人承担:

①不符合药品目录、诊疗目录、服务设施目录的医疗费用,不符合药品目录、诊疗目录、服务设施目录医保支付限定条件的医疗费用。

②超出医保支付限价、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

③政策内费用按规定应由参保人员按比例承担的部分。

④超出门慢政策限定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检查项目。

⑤超出门慢病种定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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