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如何申报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需要什么资料?在哪办理?怎么报销?

时间:2021-09-26 09:55 来源: 宜昌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答:符合上述病种的患者需向慢门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异地备案人员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供社保卡、就诊地最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诊断依据及所申办病种近半年的诊治资料,并填写《宜昌市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表》。申报资料为门诊资料的必须提供原件;申报资料为住院资料或门诊资料已归入医院病案管理的,可提供复印件,但必须标明病案号加盖经治医院公章。参保人员在慢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时,凭社保卡直接结算,统筹基金支付部分有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医院结算,参保人员承担个人负担部分。办理异地备案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的慢门费用,需提供社保卡、发票原件、处方、费用明细清单等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