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武汉市张先生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待遇诉求件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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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21-7-26

留言内容:

信访人张先生因患高血压病办理了职工医保重症,需要长期服用高血压药物。来信反映其到新洲区人民医院开药,多个品种的药品都被医生以国家政策规定不能开为由拒绝开药。对此表示不理解。

答复时间:2021-7-31

答复单位:省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已办理完毕:经核查,信访人张先生是武汉市新洲区某棉花公司退休职工,享受武汉市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待遇,病种为“高血压3级”。张先生于2021年7月18日到新洲区人民医院神经内科就诊,接诊医生开具治疗药物:非洛地平缓释片、脑心通胶囊。张先生还要求接诊医生开具其他药物,接诊医生告知如开具非治疗“高血压3级”药物不能享受“高血压3级”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待遇。武汉市局工作人员与张先生联系,详细解释了门诊重症(慢性病)就医购药相关政策和规定,并将对新洲区人民医院的整改要求告知信访人,张先生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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