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草案】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决策草案】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3-12-05 09:05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索 引 号 MB1947642/2023-42959 分    类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3-12-05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等有关精神,我局起草了《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全省清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在线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hubeiyibao2022@163.com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服务中心405房间。

来函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或信封上注明“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反馈意见(征求意见稿)”字样。

为加速文件出台进程,便于指导各地规范开展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征求意见稿)经办服务工作,公开征集意见时间进行适当压缩(为期7天),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2日。

附件: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等有关精神,我们制定了《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以下简称清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清单,规范统一政务服务事项

各地要高度重视清单调整工作严格落实全省清单制度。要按照“六统一”和“四最”的要求结合我省政务服务平台100本高频电子证照共享信息,进一步事项办理流程,为群众提供规范、统一、高效、便捷的医保经办服务。将更多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通过互联网终端和移动终端办理,提高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和全程网办率各地统一执行省级清单不再出台本级清单

二、推动事项下沉,构建“15分钟医保服务圈”

各地要积极推进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经办体系建设,按照事项办理层级,将单位参保登记等4个事项下沉乡镇(街道),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等12个事项下沉乡镇(街道)、村(社区)。各地要积极将医保服务网点拓展至定点机构、金融机构、学校(园、所)、行业企业等单位和机构鼓励将更多服务事项下沉基层,为群众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医保经办机构要定期对基层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医保业务就近办、身边办。

三、加强宣传引导打造医保公共服务品牌

各地在服务场所对外公开可办理事项名称、办理流程、办理材料、办理时限等信息梳理总结一批通俗清晰、明白易懂的制式图表和手册,结合省医保服务二十三项便民措施,公开宣传推广做好老年人等群体服务办理指引,提高适老化水平。积极打造湖北医保公共服务品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附件:1.湖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湖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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