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10 11:15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2023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湖北省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以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视频号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平台和主阵地,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省医保局网站发布信息总量6977条;官方微信公众号“湖北医疗保障”全年共计发稿168篇;微信视频号全年发布73条。

2.加强重要政策发布解读。发布了惠民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保障机制、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医保服务23项便民措施、双通道及单独支付药品管理机制、生育医疗保障措施等重大政策,并采取主要领导在线访谈、视频直播、宣传视频海报等形式对重大政策进行宣传解读。

3.开设特色丰富信息内容。根据重点工作,开设了“2023年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集中宣传月”“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等专栏。对已有专栏进行全面优化整合。上线“医保服务‘一站办’”专栏,运用交互功能,多形式构建参保缴费、医保报销等全流程服务矩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共16件,均按规范格式在法定时限内书面答复申请人。其中6件因属于信访事项、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不予受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栏目发布职责,明确信息发布流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建立定期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公开审查制度。三是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升级改造省局门户网站,提供全省经办服务数据资源地图查询服务,建设情景式、人性化的场景办事服务,实现门户网站资源从静态信息展示到主动服务推荐的转变。二是完善服务功能,多渠道新增个人账户门诊共济、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异地定点零售药店查询、升级动账提醒等功能。三是持续拓展服务渠道,在“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和支付宝小程序上线11项办事功能,不断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我局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年度考核指标,依法规范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强日常检查。继续做好非主动公开信息排查,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强化业务培训。举办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全省医保系统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四是定期开展问题自查。定期做好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检查,对各处室单位和各市州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分别予以考核通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今年以来,我局政务公开考核整改情况和社会反映情况良好,未出现责任追究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省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对公开文件未能被公众有效掌握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将创新公开的形式和内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全面丰富政策解读形式,

加大应用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发布信息力度,及时开展政策解读和信息宣传,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提高社会公众对医保政策和工作信息的知晓率和获取的便捷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3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54件(主办10件,会办4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7件,政协委员提案37件,主要涉及医保待遇、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等方面内容。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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