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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政策解读

时间:2021-09-26 14:28 来源: 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2021年8月27日,林区医保局、林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林区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就2022年度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有关事项发出通知。现将相关事项汇总如下:

    一、个人缴费标准

2022年个人缴费后,财政补助580元,与个人缴费一同进入医保基金专户。 个人缴费标准分别是:

1. 城乡居民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20元。

2. 特殊人群 

城乡居民中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百岁老人、优抚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等特殊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320元由政府给予全额资助。

3. 原贫困人口 

原农村贫困人口实行个人定额缴费、差额补贴政策。个人定额缴费100元,政府资助缴费220元。

二、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时间: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24日。

三、缴费方式及地点

1. 城镇居民

城镇居民缴费地点:林区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在全区范围内设立的各营业网点。

2. 农村居民

农村居民缴费地点:各乡镇村民委员会及各村组惠农通代办网点。

3. 自助缴费

自助缴费方式:城镇和农村居民均可通过手机下载楚税通(原湖北税务)、鄂汇办APP线上办理缴费,或通过林区税务局设在各乡镇的自助缴费机缴费。

四、注意事项

1. 手工缴费票据和个人信息同步

农村居民在村组使用手工票据缴费的,票据上必需填写缴费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

2. 政府资助对象信息由相关部门按期提供

林区民政局、卫健委、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和乡村振兴局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于9月10日前向医保局、税务局和财政局提供资助缴费人员信息(纸质和电子版),信息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五、特殊情况处理办法

(一)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按规定进行参保登记,免缴出生当年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医保待遇。

(二)因外出务工返乡等原因错过集中征缴时间的人员,可通过自助缴费方式继续缴费。在2022年2月28日(含)前缴费的正常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在2022年2月28日后缴费的自缴费之日起设置三个月待遇等待期。

(三)其他医疗保障制度(复转军人、原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终止后3个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缴费后即可正常享受待遇,3个月以后参保缴费的,自缴费之日起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四)参保人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的,且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缴费后即可正常享受待遇,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的自缴费之日起设置三个月待遇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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