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医保政策问答条目(基金监管)
基金监管(4条)
1.哪些行为属于医保欺诈骗保?
答:一、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二、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三、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四、定点医药机构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的以下行为:
(一)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二)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三)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四)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五)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六)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七)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2.我发现了疑似欺诈骗保人员或单位,我该向哪里举报,举报电话多少?
答:发现了疑似欺诈骗保人员或单位,应该向医保局举报,神农架林区举报电话为0719-3333988
3.举报欺诈骗保有奖励吗?奖励多少?
答:举报欺诈骗保有奖励,按医保局查实欺诈骗保的基金额度2%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最低奖励200元。
4.我的医保卡在医院里可以给亲属使用吗?
答:参保人不能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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