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2-12-30 18:00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解读类型: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文字方式
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和《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要求不断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法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省医疗保障局出台了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2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法。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落实异地就医结算。2022年6月,印发了《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要求各省医保部门调整与国家要求不相符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政策管理规定,同步调整信息系统,保障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平稳过渡。

二、出台依据

(一)《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

(二)《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三、主要内容

统一了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规则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文件,对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的备案、结算、清算、基金监管、业务协同、信息标准等进行了统一和规范,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相关规则基本保持一致。

(二)备案人群实现全覆盖

在支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基础上,本次新增了“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类别,方便了因工作、旅游等原因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三)备案渠道更加丰富

我省参保人员通过线上和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线上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鄂汇办APP、湖北政务服务网、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办理备案。线下可以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市民服务中心以及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办理。我省参保人员在异地普通门诊就医和药店购药结算时无需办理备案。

(四)规范了备案有效期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长期有效,没有就医次数限制。临时外出就医类人员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不需要就诊一次备案一次。

(五)规范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内,回参保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直接结算服务,医保待遇与本地就医一致。临时外出就医类人员报销比例一般低于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其中,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一般不超过10个百分点,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一般不超过20个百分点。

(六)支持异地就医人员双向享受待遇

异地就医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医保待遇与在本地就医一致,无需取消备案。

(七)允许补办异地就医备案

对于入院时来不及办理备案的参保人,出院结算前可申请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可以直接结算。如果出院时是自费结算的,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原则上允许补办六个月内的备案。

(八)异地急诊可直接结算

急诊抢救费用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并且异地急诊人员视同已备案,无须额外提交备案材料。按照参保地的有关待遇标准,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更加方便急诊抢救患者就医。

(九)无第三方责任的外伤费用纳入异地结算

对于符合就医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参保人员主诉无第三方责任的医疗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可结合接诊及参保人员病情等实际情况,由参保人员填写《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十)强化异地就医资金管理

建立预付金制度,明确了各市(州)医保部门和财政部门经办时间。强调就医地和参保地监管责任,就医地医保部门要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作为日常监管、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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